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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如果回去,我覺得我的人生也只能這樣了,會一直黑暗,沒有希望。”
  “這次還是為了兒子,我想勇敢一次,走出來吧。”
  熱心讀者(左)鼓勵胡靜一定要堅強面對生活 ■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王齊波 攝
  新聞回放:18年,胡靜一直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,但為了兒子她一直默默忍受。
  去年,她曾害怕丈夫動手而吞服一瓶安眠藥,入院搶救;今年11月,她被丈夫打致鼻梁骨折;12月6日,丈夫用菜刀砍傷了她的頭。
  胡靜說,她多麼想離開這個城市,擺脫她生命中的那個“惡魔”,但實際上根本做不到,她放不下她的兒子。“18年都過來了,就算被折磨死了,也要等到兒子考完大學。”
  首次報道題目:《為了兒子忍18年家暴》
  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徐徵)從6日晚上離開家,胡靜已經在外住了7天。7天里,胡靜合上眼都是自己挨打的場景。
  也想過丈夫這次這麼認真的保證,自己要不要再回頭。可想想那樣的日子,再也無法忍下去了。
  想放過彼此,想過有希望的日子,想開開心心地活……昨天,面對記者,胡靜說出自己的決定:離婚。
  “我沒辦法相信他的保證了”
  昨日,記者見到的胡靜,面容更加憔悴,“我想了一宿,沒辦法相信他的保證了,離婚吧,不管這次他的保證還有沒有效。”
  “我每次聽到丈夫的祈求,再想到沒媽的孩子很可憐,就會心軟,所以我之前遭遇的種種,跟我的性格有關,可能是我還沒想明白,還沒看開。”胡靜說。
  經過一夜的輾轉反側,胡靜試著想想重新回到丈夫身邊的日子:依然擔驚受怕,依然小心翼翼,丈夫無數次給出的保證不再下手,可能依然沒法做到。
  “我真的一天都不想再這樣了,如果回去,我覺得我的人生也只能這樣了,會一直黑暗,沒有希望,我想了又想,我過著這樣的日子,對我兒子有什麼好處呢?他忙活自己還來不及,還要為他可能遭受家暴的媽媽擔心。這次還是為了兒子,我想勇敢一次,走出來吧。”
  讀者:我有過類似經歷,已走出陰影
  昨日,在胡靜剛做出離婚的決定時,我們又接到讀者關女士的電話。關女士說:“我非常理解她,因為我同樣被家暴18年,同樣在38歲那年選擇離婚。現在我走出來了,看到她的經歷非常想抱抱她,想和她聊聊。無論她做出什麼決定,我都支持她,我已經從當初的陰影走出來了,希望她也走出來,只要勇敢地走出來,以後會幸福的,連同以往的不幸,一起補回來。”
  14時許,胡靜與關女士在太原街附近見面了。
  “我下死心要離婚那年,女兒才7歲,本來因為孩子,我想著將就過的,但是有一次孩子看見我被她爸爸打後,跪在她爸爸的腳下,雙眼不斷地往下淌眼淚,一邊哭哭啼啼地作揖求饒,一邊試圖摸摸我。”關女士說,“我永遠忘不了女兒那可憐的小模樣,當時我被打得眼睛只能睜開一條縫,心裡已經絕望了,可看著女兒那樣,我就想:我要堅強地走出去,離婚後可能沒機會見到女兒,總比女兒眼睜睜看著自己挨打強。”
  關女士說,“離婚”二字說出來容易,想做到哪有那麼簡單?
  “我失業過,最慘的時候在樓道里住,現在見女兒的機會也不多,但這些能怎樣呢,不再過那種擔驚受怕的日子後,我的日子也有奔頭了,現在就覺得自己很幸福。一想想我女兒現在過得也挺好,我心裡也能得到安慰,沒了我,她只不過是媽媽不常陪在身邊的孩子,不是心理有問題的問題女孩了。”關女士說。  (原標題:忍受18年家暴 她作出決定:離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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